为加强系部发展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发展基金的使用效益,促进系部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 (一)专业建设经费。各系部为配合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在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中的有关费用。系部根据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开展的学科活动、学术交流活动、学科图书资料建设等发生的相关费用,含差旅费、住宿费、评估论证费、专家劳务费支出。 (二)科研经费。为鼓励本单位教职工开展科研活动,对教职工已取得的纵向科研课题、学术文章、著作出版等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助经费,对取得的科研成果给予一定的奖励经费,对申报重大纵向课题和招标课题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 (三)实验室建设经费。实验室建设论证费、评估费等与实验室建设相关的费用支出和实验室所需的一般设备购置费。 (四)资料室建设经费。各系部资料室购置图书、杂志及各种信息数据库建设的支出等。 (五)教学与办公设备购置费。各系部可以用于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空调机、饮水机、办公桌椅以及档案柜等,但应符合学院教学需要和学院办公设备配置的相关规定。 (六)引进人才经费。各系部可以用于引进特殊人才的差旅费、配套经费、科研启动费等一次性支出的费用。 (七)国际交流经费。各系部教职工因出国访学、交流而发生的费用、与国外教育机构的协作费用等。 第二条 各系部发展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系部人员课时课酬、奖金、通讯费补贴、网络和电视收视费补贴、书报费补贴等各种福利性支出。 第三条 各系部用发展基金所购置的设备、家具、图书资料等,按学院设备购置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验收、入库等手续。 第四条 各系部发展基金的使用要先填写“系部发展基金使用申报表”写明使用方案及用款计划,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系部凭审批报告连同相应支付凭证填写报销封面,按正常支付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系部发展基金使用申报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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